继承公示(江紫先)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19 分享:

江紫先(身份证号码:5108**********112820198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江紫先、谭光贵(身份证号码:5108**********11285108**********103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南侧启明星花园121-8-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39.3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6.3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110602108号,未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登记为江紫先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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