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杜廷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8 分享:

杜廷秀(身份证号:5108**********102X20197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福基(身份证号:5108**********101X)、杜廷秀(身份证号:5108**********102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文化路76号(铝业公司住宅楼)09/31-3-6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0.9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1425号、广国用(98)字第房改0752,转移登记为杜廷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