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曾繁旭、曾庆渝)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8 分享:

曾繁旭(身份证号:5108**********201920198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孙旭霞(身份证号:5108**********0740)和曾庆渝(身份证号:5108**********071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古堰路正黄·金域华府31-2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16.49,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61800699。土地分摊面积30.3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广国用(2014)第7729号,转移登记为曾繁旭、曾庆渝按份共有。按份比例为:曾繁旭50%、曾庆渝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