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利娟)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6 分享:
 

刘利娟(身份证号:5108**********7326)20198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利娟(身份证号:5108**********7326)、蔡弘霖(身份证号:5108**********731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陈家壕居委会权桂珍住宅楼6-住房一套,建筑面积67.6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7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5491号、广国用(2001)第1835,转移登记为刘利娟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