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声明(秦应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8-06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声明

秦应芳(5108**********8423因保管不善,将广国用(房改)字第96000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应芳

2019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