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光荣)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25 分享:
 

张光荣(身份证号:5108**********2379)20197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光荣(身份证号:5108**********2379)、刘国珍(身份证号:5108**********2423)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170号(通宇公司住宅楼)4-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17.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c03416/广国用(2007)第1844号,刘国珍对上述房产拥有的份额50%张光荣一人继承。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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