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曾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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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智(身份证号:5101**********6130)于2019年7月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曾俊丰(身份证号:5108**********0015)、杨光玉(身份证号:5108**********0021)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牡丹花园5栋9-1-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40.1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2.7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13940号,广国用(2004)2067号,转移登记为曾智(身份证号:5101**********6130)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