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国文)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25 分享:
 

李国文(身份证号:5108**********1019)20197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朱玉珍(身份证号:5108**********1020)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81-4-3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2.8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12平方米,已登记房屋(广房权证城字第2016060200403)未办理土地交易,现转移登记为李国文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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