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邹雨洋)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12 分享:
        邹雨洋(身份证号:5108**********2015 2019070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邹家福(身份证号:5108**********0559)、李晓艳(身份证号:5108**********0726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北侧市供排水公司32-6-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3.8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47.1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37548号、广(集资)国用(2009)第6851,转移登记为邹雨洋、李晓艳按份共有,产权共有人及比例:邹雨洋50%李晓艳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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