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艳)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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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 (身份证号:5108**********1042)于2019年7月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赵淑琴 (身份证号:5108**********1020)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八二一厂广元小区6栋3-1-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3.4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0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606290007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尚未办理。转移登记为王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