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永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09
分享:
王永固(身份证号:5108**********153X)于2019年7月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怀平、(身份证号:5108**********1517)、龙开元(身份证号:5108**********152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原县委二宿舍)2-6-1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0.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0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c02959号/广国用(2006)第5609号,王怀平对上述房产拥有的份额50%由王永固一人继承。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