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张兴秀)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24 分享:

张兴秀(身份证号码:5108**********002420196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兴秀(身份证号码:5108**********0024)、杜国吉(身份证号码:不详)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原纺织厂华北宿舍)401-1-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39.3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8.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55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382号,现转移登记为张兴秀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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