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杜淑琼)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24 分享:

杜淑琼(身份证号码:5108**********004X20196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杜安国(身份证号码:5108**********1230)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滨河路瑞达·丽景湾31-2营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58.6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68平方米。该套房屋系广元市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31113日出售给杜安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03-059号,现转移登记为杜淑琼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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