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葛源、葛兴东)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18 分享:

葛源、葛兴东(身份证号码:5108**********59105108**********131920196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葛兴东、宁桂铃(身份证号码:5108**********13195108**********086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南侧启明花园41-4-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23.1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58.6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06060081X号,现转移登记为葛源50%、葛兴东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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