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何念洪)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10 分享:

何念洪(身份证号码:5108**********0016)2019年6月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何斌、文权(身份证号码:5108**********0015、5108**********002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新华街8号广元市纺织厂华南宿舍D幢1-1-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43.1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148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2007)第1186号,现转移登记为何念洪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