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松林、张晓勤)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03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011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812执恢5号之二”现申请执行以下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广国用(2015)第3685

刘松林、张晓勤

国有土地使用权

510802011003GB00001F00010001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蜀北大院1-1-1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