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范强)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03 分享: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010

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19)川1781执1号”现申请执行以下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广房权证城C字第14400/广国用(2004)字第4663

范强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10802010008GB00004F00030105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郑州路凤台嘉苑C14号营业房

公告单位: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