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伟、赵彬)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06 分享:

赵伟、赵彬(身份证号码:5108**********00135108**********074X20194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趙高明、梁桂英(身份证号码:5108023310050015108**********004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545号(市供销社宿舍)13-4-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5.7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62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99)字第房改01160号,转移登记为赵伟50%、赵彬50%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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