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桂英)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12 分享:

陈桂英(身份证号码:5108**********004820193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世琦(身份证号:5108**********4637)和陈桂英(身份证号码:5108**********0048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银行宿舍)11-4-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37.4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0185号、土地分摊面积19.1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9)第3780号,转移登记为陈桂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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