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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淑亚、彭玉秀(身份证号码:5108**********0761、5108**********0020)于2019年2月1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官瑞祥、彭玉秀(身份证号码:5108**********0018、5108**********002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武汉路1号顺达商住楼3幢2-3-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6.7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1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135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广国用(2004)字第3922号,转移登记为官淑亚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