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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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菊(身份证号:5108**********0724)于 2019年01月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刘自菊(身份证号:5108**********0724)、袁纯通(身份证号:5108**********0710)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社区105厂18幢2-1-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0.0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1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11130080X号、广国用(2015)第2213号,转移登记为刘自菊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