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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秀英(身份证号码:5108**********1528)于2018年12月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褚秀英、廖文富(身份证号码:5108**********1528、5108**********153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十一街坊西安路23号(农行宿舍)2幢5-1-2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9.4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6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F0272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房改)国用 (2009)第126号,转移登记为褚秀英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 12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