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伍平阳)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22 分享:

伍平阳(身份证号码:5108**********0019)于201811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石素英(身份证号码:5108**********0748)、伍平阳(身份证号码:5108**********0019)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泰和园B4-2-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42.5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4.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18706号、广国用(2005)第0267号,转移登记为伍平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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