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莉)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12 分享:

李莉(身份证号码5108**********0720 2018 1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秀兰(身份证号码5108**********0727)李明忠(身份证号码5108**********0757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与土桥路交汇处(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住宅楼)3-2-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105.41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94.73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0.6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3.4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字第2011031000063,广(房改)国用(2011)第426,继承转移登记为李莉(身份证号码5108**********0720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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