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蓉)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12 分享:

李蓉(身份证号:5108**********0062201811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李应昌(身份证号:5108**********0018)、姚玉秀(身份证号:5108**********0020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鑫苑综合市场一期B3-2-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0.1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4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9506、广国用20031162,转移登记为李蓉(身份证号:5108**********0062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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