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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信息共享与核验工作方案》的函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0 发布时间: 2022-12-29 字体: [ ]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迎评准备工作,现将《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信息共享与核验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政务信息共享与核验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政务信息共享力度,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的应用,进一步减少办事企业和群众纸质资料的提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及责任部门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二、实施路径

原则上主要通过广元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和使用,为保障核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数据共享宜采用数据接口对接方式进行共享。各部门按照所需数据要求,将相关数据接口上传至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做好数据更新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及时。

三、所需数据详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核验信息,前期已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省级资源申请了“公安部-人口库-基准信息查询”接口,但近期该接口无法正常获取数据。下一步将沟通政务中心和公安局更新相关接口地址,重新申请“公安部-人口库-基准信息查询接口”和“公安部-人口库-人像对比服务接口”,保障相关核验功能正常使用。另外,户籍人口信息经协调公安部门暂无法提供,后期需协同公安部门向上争取相应政策和技术支持。

(二)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火化信息,目前已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申请并使用,但存在数据不全、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经常出现调用数据为空的情况,无法有效用于登记数据核验。后期需相关部门加大数据跟新力度,确保数据及时性。

(三)公安、民政部门提供涉及四川省户籍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目前尚无相关共享数据获取途径,需相关部门尽快提供。

(四)司法部门提供的委托、继承、四川省户籍人员亲属关系等公证书信息,目前尚无相关共享数据获取途径,需相关部门尽快提供。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加强对数据接口和共享数据的维护,保障数据共享渠道通畅,共享数据及时、准确,针对老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及时采取补录的方式进行完善,保障数据实时性、有效性。

(二)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实际情况,利用现有条件及时解决,有条件的部门还应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的签发与应用,进一步提高共享资料的可用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目标任务,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提质增效。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和问题反馈机制,针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不定期的通过单点沟通、召开协调会等多种方式,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部门要协调各自技术支撑单位做好软件研发,问题处理等方面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技术支持。同时加强安全保密意识,强化数据共享、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