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 “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函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量:818 发布时间: 2022-12-29 字体: [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税务局:

现将《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关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核税缴税全业务流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登记费、税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及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二、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线下、线上两种不同受理方式特点,重点依托已建成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和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并结合实际需求进行部分新功能研发,全力推进“一窗受理”“登记费、税费一次收缴”工作开展,力争年底前完成全业务流程的“一网通办”。

(一)线下受理流程

利用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平台,办事企业和群众在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业务时,一并提交包含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综合受理人员使用“一窗受理”平台将资料录入系统后由平台自动同步分发给交易和税务部门业务系统,由交易和税务部门并行办理交易合同备案和核税工作,再将合同备案和缴税信息反推至“一窗受理”平台,综窗受理人员确认无误后发送至后续环节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一窗受理”平台将本次交易所需缴纳登记费与税费进行汇总,办事企业和群众只需扫一次码或刷一次卡即可完成登记费和税费缴纳。登记费发票和税票在发证时一并发放或通过邮寄方式与证书一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提供电子证照、电子发票。

(二)线上受理流程

办事群众登录广元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登记申报页面,选择需要办理的涉税业务,在线上传材料(包括核税需要的材料)并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将受理的业务转发至“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办理,后续并行办理流程和审核流程与线下一致。审核完成后“一窗受理”平台将本次交易所需缴纳登记费与税费进行汇总,反馈至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企业群众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在线缴费,证书、发票、税票等按照申请时预留的地址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同时提供电子证照、电子发票。

(三)税费后台清分入账方式

因不动产登记费、房屋交易税费收缴分属不同的财政专户,建议由财政、银行、税务和登记部门联合建立中转账户,综窗收取的费用先存入中转账户,登记完成后按照系统收费明细,自动将登记和税务部门应收费用转入各自财政专户,各部门财务人员做好对账工作确保分账明晰、准确、迅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目标任务,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提质增效。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和问题反馈机制,针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不定期地通过单点沟通、召开协调会等多种方式,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部门要协调各自技术支撑单位做好软件研发,问题处理等方面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和技术支持,同时加强安全保密意识,强化数据共享、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