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2025年广元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暨政策宣讲培训会
2025-05-22  来源:矿管科

5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2025年广元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暨政策宣讲培训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青生主持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绿色矿山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翠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学勇分别强调了绿色矿山建设在生态环境、林地草地领域的重要意义,总结了相关政策背景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配合开展全市绿色矿山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刘文武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厅党组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要求,对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进行动员部署。

刘文武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绿色矿山建设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要求,是推动矿山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两山”理念、建设美丽广元的现实需要。二是正视问题短板,清醒认识全市绿色矿山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市绿色矿山创建规模有待提高,绿色矿山发展理念有待深化,企业创建内驱力仍不足。三是明确工作方向,强力推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迈上新台阶。一要明确目标任务。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新建矿山正式投产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相关要求,要主动对照相关行业标准和评价指标定期自评,按计划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三要加强创建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县区相关部门,加强与矿山企业的沟通交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每月对拟建绿色矿山全覆盖进行指导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实时开展跟踪评估。

绿色矿山建设专家、省修防院有关专家分别从绿色矿山政策落实、绿色矿山评价指标解读、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写、创建过程存在的问题、典型案例等方面作出政策宣讲培训,为矿山企业如何建设好绿色矿山提供了可行性思路。

自然资源厅矿保处相关同志,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元监管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局权益和利用科、用途管制科、矿管科、生态修复科、综合执法与督察科负责同志,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经开区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及矿管股(组)负责同志、各县(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金融监管支局分管负责同志,全市拟创建绿色矿山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共计1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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