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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浏览量:531 发布时间: 2021-03-29 字体: [ ]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地质灾害环境资源规划;对各县(区、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股)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承担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研究、评价和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推进和建立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体系。
3.提供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建议;编制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遗迹、地下水资源的年报、通报和公报;建立和完善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速报制度。
4.承担全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以及全市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向广元自然资源局及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提交各类监测成果。
5.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的技术培训、交流与合作。
6.承办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36.49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0.39万元增长12.41%;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36.49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0.39万元,增长12.41%。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0.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2.76万元,公用支出17.59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76.14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6.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0.3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36.14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35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210.39万元,减少10.04万元,减少4.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66.36万元,占83.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万元,占6.62%;卫生健康支出6.6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4.13万元,占7.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26.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分层次开展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有效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群策群防水平,搞好汛期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实现地灾隐患点零伤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4.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1.9万元,较2020年2.4万元,预算减少0.5万元。

(二)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 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 2020年0万元,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本单位在编车辆共1辆,业务用车1辆,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21年履行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运行经费,合计17.5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在编车辆共1辆,业务用车1辆。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预算23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5万元,项目支出76.1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专项资金:指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9.“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2、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21年绩效目标批复表

广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