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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财务室 浏览量:515 发布时间: 2019-03-14 字体: [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150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其他事业编制117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34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其他事业人员101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4人。固定资产总额2566.49万元。

主要职责职能: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

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監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察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配合国家对县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广元市林业局(简称林业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及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32.2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27.52万元增长19.97%;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32.2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27.52万元增长19.9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29.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35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302.7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33.06万元,其中:局机关办公设备采购8.26万元,地环站办公设备采购4万元,地籍所办公设备、无人机测绘航摄系统、业务特种车辆购置12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设备、服装及复印纸购置98.80万元,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设备采购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36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21.86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23.5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6%,主要原因是机关行政单位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事业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坚决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356.6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拨款还未批复。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我局局机关、地环站、经济开发区分局、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无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预算绩效:

1.办公设备、服装及办公用纸合计98.80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落实不动产登记统一制度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需要60人的办公设备才能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8月18日成立,成立之前先按35人预算采购了计算机等相关信息办公设备。2018年已有在岗人员46人,不够的信息办公设备均使用当初机构人员划转时未归还市房管处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设备。原单位已多次提出要求归还,并且大部分设备均是老旧设备马上就要淘汰。2018年7月,我市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后房管处、税务部门进驻我窗口,加上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的受理窗口,现共需要60人的信息办公设备才能保障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办公。

2.档案馆、机房日常运维费用、其他工作经费预算总额124.92万元。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不动产登记统一制度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档案馆库区超过3000平方米,保管着市本级所有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纸张档案,同时将保管全市四县三区所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数据,为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中心,库区和机房场地均需恒温恒湿,24小时不间断供电,同时还必须具有其他专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顺利保障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保障市本级日常不动产登记业务正常开展,还必须有互联网、主干网网络保障接入到省厅,为群众办理业务需要免费为其打印证书、证明和复印档案资料,每个业务办件需要归档装袋和整理装订上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统一必须有专业技术团队保障,包括系统维护、数据库维护和功能升级更新等。

3.房屋租金及物管费年度资金总额:96.5万元,主要根据政府安排和合同约定2019年1月-2019年12月给广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年租金80万元和物管16.5万元费用,合计96.5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末,广元市自然局机关固定资产原值1339.3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773.99万元,车辆价值80.25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办公桌椅合计485.09万元。地质环境监测站固定资产合计580.69万元。其中:车辆价值合计106.50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家具合计474.19万元;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固定资产合89.96万元。其中车辆合计35.15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办公桌椅合计54.81万元;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实务中心固定资产合计32.5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及家具合计32.59万元;国土整治中心固定资产合计260.47万元,其中:车辆价值合计132.22万元,其他通用及办公桌椅合计128.25万元;地籍事务中心固定资产合计269.71万元,其中:车辆价值合计82.73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家具合计144.88万元,专用设备42.1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固定资产合计3.0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及家具合计3.02万元。

名词解释:基本支出是指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我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