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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胡**** 写信时间 2017/12/31 8: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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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向本钊无证修别墅
信件内容 四川省苍溪县龙山镇灵凤村五组,向本钊无证超面积修别墅。我多次向各级政府举报,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希望国土部门重视
回复内容 你好,经核实,向本朝的妻子侯会林属龙山镇灵风村五组村民,农业户口,具有建房资格。侯会林于2013年在龙山镇灵凤村五组建房占地206.86平方米,该房屋于2014年建成,共两层,砖混结构,不属别墅。该房屋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2016年2月,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动态巡查中发现该户非法占地建房的线索后,于2016年3月立案调查,并于2016年4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苍国土资监字【2016】005号),同时于2016年5月4日函告了龙山镇人民政府(苍国土资函【2016】69号)要求对该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反映侯会林原老房未拆除,经核实,侯会林无老房子,该旧房属其父亲向远益、母亲唐群英所有,是上辈传下来的,现由父亲向远益、母亲唐群英居住。唐群英系龙山镇灵风五组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