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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结办 | ||
写 信 人 | 郑**** | 写信时间 | 2020/6/19 18:06:26 |
联系地址 | 广元市 | 联系电话 | 139**** |
信件主题 | 政策咨询 | ||
信件内容 | 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受到行政处罚,并没收了符合土地总体省用规划非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完毕后,可不可以申请征收土地合法化后再进行建设。 | ||
回复内容 | 郑建杨: 您好!您在广元市智慧政务集约化门户网站群咨询政策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被处罚责任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您若想申请征收该土地合法化后再进行建设,首先该地块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若符合,您可向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