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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 结办 | ||
写 信 人 | 罗**** | 写信时间 | 2019/6/14 17:39:05 |
联系地址 | 柳沟镇 | 联系电话 | 183**** |
信件主题 | 时期建的房子,共墙的却办不到证 | ||
信件内容 | 辛苦打工了几年,在镇上街道末买了2间30年左右的危房,准备申请审批重建,国土所却說原来的土地使用证被原房主给了上个买家,隔壁共墙,现在我买的是偏房,没有证,也补不了证,建不成房子,未规划,既然房子建不成了,在不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可以把房子改成祠堂吗?这个现象是官员的不作为吧,应该不是违建吧?地基审批不了,改成墓地应该不违法吧? | ||
回复内容 | 罗成先生: 您好!您2019年6月14日反映在柳沟场镇购买两间房屋,办理不了证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9年春节期间您在柳沟镇迎宾街协议购买舒用海2间砖木结构房屋,计划拆除重建。因您在外地务工,故委托其母亲朱金华在家负责办理该房屋的批建手续。 2019年4月份,朱金华曾多次到柳沟国土所申请办理批建手续。经资料审核,朱金华仅能提供您与舒用海的购房合同及残疾证明,没有提供房屋过户的必备要(证)件,因此没有受理您的批建申请。4月15日,柳沟国土所工作人员向朱金华解释了因没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没有房屋产权来源、没有税务机关的完(免)税凭证等资料,故现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并详细罗列办理过户所需要资料,同时交与朱金华本人。 关于改建祠堂问题,因原建筑属于住宅用地,而祠堂属于特殊用地,非经法定程序审批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故不能改建为祠堂。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