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张**** 写信时间 2018/1/25 7:30:00
联系地址 剑阁县普安镇双剑村4组 联系电话 158****
信件主题 土地征收违规未解决
信件内容 办公室的同志,希望能知晓局长,我的土地征收问题,拖延至今为解决,然而1月23日剑阁县国土局巡察整改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让人心寒。现在只有一个执法队的梁姓人员与我联系,忘局长同志百忙之中了解此事详情,我们已无精力与政府继续周旋了。普安镇政府推脱至今,不予理睬了。年关在即,真心希望解决此事为盼。
回复内容 张仕武先生: 您好!您反映双剑村村委会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普安镇双剑村委会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从事非农建设的问题 经调查,发现剑阁县普安镇双剑村委会与剑阁县普安镇鼓楼社区居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从事非农建设修建游泳池及配套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该违法行为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76号)文件规定的立案标准,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剑阁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1月23日决定按查处规定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阶段。 关于希望被流转的土地能够解决家人的社保问题 经调查,鼓楼社区修建游泳池及配套设施所占土地是以租赁方式从双剑村村委会取得的,并没有经政府审批,通过合法的程序征收取得。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未依法实施征收的土地不能解决被占用土地的农户的社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