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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小**** 写信时间 2019/7/19 9:41:15
联系地址 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
信件主题 企业联建是否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
信件内容 下西棚户区“优二优三”改造中,若企业联建,企业是否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咨询“企业联建是否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信件已收悉。由于您来信提供的内容信息不全,也未留下联系电话,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土地利用实行用途管理,土地用途决定用地性质。您所反映的项目若符合城市规划,为城市出让土地,可根据城市规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补缴土地出让金,但工业用地除外。您在见此回复后若有疑问请与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联系(联系电话:0839-3262272),将有工作人员对您进行详细解答。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