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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李**** 写信时间 2020/6/3 10:49:44
联系地址 磨滩镇中华村 联系电话 158****
信件主题 普罗旺斯二期交房收契税和房租维修基金合不
信件内容 普罗旺斯二期目前正在交房,开发商交房时收契税和房租维修基金。这两项不应该是办理不动产证时交给贵局的吗?开发商收这两项费用,合不合理,可以拒交给开发商吗?
回复内容 李建: 您好!您咨询普罗旺斯二期交房时开发企业代收契税和维修基金是否合理的信件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因此,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职能部门广元市税务局、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咨询。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