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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杜**** 写信时间 2019/11/18 9:37:11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联系电话 134****
信件主题 关于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的咨询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的现行补助标准,你们的相关文件我们没权限查看,所以想知道详细的标准
回复内容 杜杰先生: 您好!您咨询“农村房屋征地拆迁现行补助标准”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现行标准为《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广府发〔2017〕36号)、《广元市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标准》(广府发〔2018〕13号)。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现行标准为2012年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川府函〔2012〕126号)。按照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和要求,2018年9月,我市完成了新一轮《广元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拟定相关工作,已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相关文件已发您邮箱,请注意查收。如仍有疑问建议咨询苍溪县征收中心。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