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4 分享:

唐正全(身份证号码:510802******0011) 20176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唐德林(身份证号码:510802******001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十二街坊南鹰小区113-3-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3.1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1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97D0291号,广国用20021334号,转移登记为唐正全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