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启槐)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12 分享:

赵启槐(身份证号:5108**********0444 2017 91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魏正明(身份证号:5108**********043X)、赵启槐(身份证号:5108**********0444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蜀门市场)65-5-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4.0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9.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C033000、共C1311号、广国用(20106233  ,转移登记为赵启槐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