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王玲俐)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03 分享:

王玲俐(身份证号码5108**********00282017103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罗玉秀(身份证号码5108**********0023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临江路广元市房地产经营公司51-5-3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3.3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03264,广国用20050938号,继承转移登记为王玲俐(身份证号码5108**********0028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