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桂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14 分享:


张桂华(身份证号:5108**********8783,于 2018  02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桂华(身份证号:5108**********8783)、熊光贵(身份证号:5108**********8771)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新民街金城家园三期住宅楼1-13-6号,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7.02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201201180000113号,转移登记为张桂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 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