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陈刚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0-25 分享:

陈刚斌(身份证号:5108**********6837,于 2017 10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秀华(身份证号:5108**********6844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103号永昌钰苑11-9-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5.1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2014111201471、广国用(20154113号,转移登记为陈刚斌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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