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健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14 分享:


赵健华(身份证号:5129**********2346 2018  02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赵健华(身份证号:5129**********2346)、蒲云昌(身份证号:5129**********2339)共同购买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金柜村二组升泰苑1栋1-15-3号,建筑面积80.97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4.76平方米;合同备案号为:201406160000039号,登记为赵健华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