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王莉萍)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9-11 分享:


王莉萍(身份证号码:6226**********0221)、王晓东(身份证号码:6230**********0013) 2017815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让(身份证号码:6226**********0215)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上海路与海口路转角处陵江御苑C幢6-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38.4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1.1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45205号,广国用2010)5936号转移登记为王莉萍(75%)、王晓东(25%)按份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