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莉蓉)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14 分享:


张莉蓉(身份证号码:5108**********07262018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张衡臻(身份证号码:5108**********0737)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112厂82-2栋2-4-2号(住宅一套),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4082101644号,建筑面积73.1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广国用(2015)第8856号,土地分摊面积15.55平方米,转移登记为张莉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