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13 分享:


路洁、刘艺201737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姚红萍、路建国名下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济南路与成都路交汇处城市花园二期13-2-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46.45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65.2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40189号、广国用20095257号,转移登记为路洁、刘艺共同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