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小清违法占地案处罚结果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2-24 分享:

魏小清违法占地案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814日对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接官亭社区居民魏小清占用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南鹰社区敬老巷苗家沟国有建设用地建住宅一案立案调查。经查明:201451日,魏小清擅自在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南鹰社区敬老巷苗家沟开挖平整国有建设用地829.29平方米,修建了砖砌挡土墙,混凝土堡坎,房屋基础垫层,拟建房屋基础占地182.01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未经批准,违法占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14924日对魏小清违法占地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广国土资监[]201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魏小清退还非法占用的829.2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并处罚款1.24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