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肖华蓉 冯茌)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7 分享:

肖华蓉(身份证号码5107**********002X)冯茌(身份证号码51080219930428002X)2017122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肖华蓉(身份证号码5107**********002X)冯骥(身份证号码51082196905239497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建设路妇幼保健院21-6-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7.2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67.81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9.4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5.83平方米;继承转移登记为肖华蓉(身份证号码5107**********002X)冯茌(身份证号码51080219930428002X)按份共有。肖华蓉62.5%,冯37.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