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25 分享: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文件精神,狠抓政府信息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了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1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级报纸等载体、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

1.全年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625条,其中,新闻动态357条,法律法规4条,专项工作85条,通知公告81条,土地招拍挂信息8条,在线咨询43条,其他信息47条。

2.全年共编发《广元国土简讯》28期,采用信息112条,向上报送信息70条,被采用60条,其中国家级4条,省级24条,市级32条,

3.全年共在《广元日报》等公开媒体刊登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共计4条。

  4.全年组织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邀请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重点报道,派发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

  5.畅通市县两级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倾听民声、民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用矿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的举报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一个以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组有领导管工作,有科室抓工作,有人员做工作的工作落实体系。健全了一套层层分解任务,年初下达工作具体目标,级级考察落实,年终考核与各科室落实工作具体目标情况挂钩,对完成任务及时、成绩突出的科室、人员予以奖励,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得力的科室、人员严厉问责。

(二)做好基础保障,全力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在每一个科室落实了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落实了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安排了专人负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保障至少两台专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不断满足在互联网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环境的设备条件。

(三)抓好平台建设,多渠道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建设。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资源。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县区局将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及国土信息化等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集中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二、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契机,加强国土资源相关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播放录音、送法下乡等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结合汛期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我市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为提高山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确保山区群众安全,结合汛期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全年共计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画200余份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800余份,取得了无一人因地灾伤亡的成绩。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方面,我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尚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不甚规范、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够广、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公开时效。局将明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今后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个科室的沟通,及时了解各科室的最新政务信息,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并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网站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功能,抓好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着重从丰富网站内容、加强网站互动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及时更新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并向公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公开。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督办、落实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接受社会媒体和全民监督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