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06 分享:


邓斌 2017  060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邓尚坤、吴兰华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新华街8号纺织厂华南宿舍22幢单元1-4-1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74.9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66.02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8.91 平方米 ,土地分摊面积13.0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05200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775号,转移登记为邓斌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 7月5